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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市政府网站公布
《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
这一政策可以看出
扶持产业发展的导向悄然改变。
比如说总体要求的第(二)条
产业扶持资金投入方式上应按照
“由引进资本向引进人才、技术、项目并重转变,由事后为主向事前、事中介入并重转变,由分散使用向统筹使用转变,由无偿使用向阶段扶持、全程服务并重转变,由直补企业向创造外部环境并重转变”的思路,实现“拨款变投资、资金变基金”,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
还有第(三)条
建立五项公共扶持政策和六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体系。
发挥产业扶持政策“组合拳”效应,改变过去产业扶持政策重叠和碎片化现象,建立股权投资(基金)、人才优先发展、支持科技创新、支持人才团队项目建设和“一事一议”五项公共扶持支持政策;建立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促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支持商贸业发展等六大产业扶持政策。
各产业政策执行部门要依据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发展状况,每年视产业政策执行情况适时提出动态调整意见。
扶持方式
股权投资(基金)投入
(一)政府分步出资设立政府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作为政府引导性母基金,由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业受托管理,实行母子基金架构,原则上主要通过出资设立子基金,由子基金采取阶段参股和直接投资等方式运作,可对接上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或投资基金),本着“政府引导、科学决策、控制风险”的原则,主要用于我市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型初创企业等重点领域。
(二)各产业政策管理部门提出年度投资基金需求计划,市财政部门会同投资基金及其设立的子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统筹平衡后提出实施计划。
(三)投资基金及其设立的子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各基金实施细则应符合《芜湖市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贷转补”投入
(一)各产业政策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年度“贷转补”资金投入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贷转补”投入方式是通过“设定具体目标、合同管理、先通过商业银行委贷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后再全部或部分转作补助”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
“贷转补”项目由各县区、开发区按属地原则负责组织申报。申报及立项时要明确承诺项目建设具体起止时间和预期绩效目标。扶持项目确定后由市产业政策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局,统一与各县区、开发区签订合同。各县区、开发区再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合同。
为充分保障“贷转补”政策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扶持资金可拨入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或县区具有相关委贷资质的机构,由该机构将项目扶持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实施委托贷款方式,贷给项目实施企业。
(三)各产业政策管理部门应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会同财政等部门对“贷转补”到期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分类处理:
1.项目达到全部预期绩效目标的,根据合同约定,将委贷专项资金全部转为财政无偿补助。
2.项目未达到全部预期绩效目标的,县区、开发区和市各产业政策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约定,逐级收回相应比例的委贷专项资金,并对收回的资金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资金占用费。
(四)各产业政策管理部门结合重点扶持产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
财政金融产品投入
(一)财政金融产品是指将财政资金与信贷、担保、保险、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产品组合使用,实现财政资金放大效应的财政投入方式。
(二)各产业政策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金融管理部门提出年度财政金融产品投入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为规范财政金融产品运作和管理,各产业政策管理部门要针对所设计的财政金融产品,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
事后奖补投入
(一)各产业政策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年度事后奖补投入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事后奖补政策结合年度产业政策执行、产业发展重点设定并进行动态调整,奖补额度一般应与经营贡献、投资强度、创新成果、就业等设定的绩效目标挂钩。
本回书着落于此,欲知还有何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