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声华局长在山西澳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调研企业发展情况
把长治打造成为山西重要增长极,如期实现“两个目标”,是我市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市场主体是区域经济的“细胞”和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抓手和支撑。为此,有必要对我市的市场主体构成和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一次调查研究和认真分析,以便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决策参考。
一、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全市市场主体总体发展势头良好
年,我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一证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有力地激发了创新动力和创业活力,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全面发展。
全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表
(截止年12月底)
类型
户数
较年同期增幅
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
较年同期增幅
内资企业
-0.90%
.88
53.11%
私营企业
19.04%
.27
5.25%
个体工商户
15.91%
.45
24.62%
农民专业合作社
6.05%
.86
36.96%
总计
14.93%
.46
8.57%
1、纵向看,我市市场主体总体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户,注册资本.58亿元,日均新设96户。截止12月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达到户,注册资本(出资金额)达到.69亿元,比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4.93%和8.57%。其中,四类市场主体,要么在户数上,要么在注册资本上,均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内资企业虽然在户数上稍有回落,但注册资本却出现了53.11%的超高速增长。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双创”的主阵地,投资非常活跃,户数增长达到了19.04%和15.91%。农民合作社的注册资本也是高速增长,达到了36.96%。
2、横向比,我市市场主体总体发展在全省排名处于中上游水平。全市市场主体总数户,占全省市场主体(户)总量的8.18%,全省排名第6。市场主体增长率14.93%,全省排名第3。其中,内资企业户,占全省内资企业总数的11.1%,全省排名第2。私营企业户,占全省私营企业总数的8.2%,全省排名第5。个体工商户户,占全省个体工商户总数的7.8%,全省排名第7。农民合作社户,占全省农民合作社的11.7%,全省排名第4。我市千人拥有企业数量为11.4户,略高于全省10.7户的平均水平,但远低于全国18.7户的平均水平。
3、“十二五”期间,我市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市场主体仍保持了稳步发展的势头,特别是私营企业突飞猛进,实现了“井喷式”增长。全市市场主体总量比年的户增长了66%。其中,内资企业比年的户减少了0.9%,私营企业比年的户增长了.9%,个体工商户比年的户增长了58.7%,农民合作社比年的户增长72.2%。
二、内资企业户数略有回调,但整体实力大幅增加
工商部门所统计的内资企业,主要是指国有、集体资本占50%以上的的企业,具体企业形式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
1、内资企业在全市市场主体中的比重越来越小,呈逐年下降趋势。年底,全市内资企业户、注册资本.84亿元,占全部市场主体的4.34%和8.64%。年底,全市内资企业户、注册资本.30亿元,占当时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达到了7.27%和36.19%。可以说,五年前内资企业的资本实力占到全部市场主体的三分之一强,到“十二五”末其比重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2、内资企业户数逐年减少,但资本实力大幅增长。我市的内资企业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步伐的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通过改制、重组、合并等形式成为公司制企业,退出公有制领域,导致全民、集体等企业数量持续减少。另外,少数国有、集体企业因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生产成本高、债务沉重等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被淘汰,也是内资企业逐年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伴随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通过优化重组、强强联合,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全市内资企业质量得以提升,注册资本进一步增加,总体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截止年12月底,全市实有内资企业与年同期相比,企业户数下降了60户,注册资本增长了.3亿元,增幅分别是-0.09%和53.1%。
全市内资企业发展情况表
(截止年12月底)
内容
户数
比年同期相比幅增
注册资本(万元)
比年同期相比增幅
国有企业
-2.36%
.39
-11.91%
集体企业
-14.19%
.55
-22.28%
公司
5.16%
.66
58.70%
其他企业
51.22%
.28
-30.97%
合计
-0.90%
.88
53.11%
3、公司制企业一枝独秀。公司制企业在内资企业的组成形式中继续保持领先的位置,在国有和集体企业户数不继萎缩的情况下一枝独秀,稳步有升,新增企业越来越多选择有限公司为主要形式。据统计,年,公司制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增长达到了58.7%。
三、私营企业体现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成果,成为全市经济的中流砥柱
1、改革的红利促进了私营企业大发展。近年来,随着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以及先照后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制度逐步实施,工商部门同时采取了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梳理审批事项,完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等方式,为民营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截止年12月底,全市实有各类私营企业户,比年同期增长了19.04%;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为.96亿元,比年同期增长5.25%。
2、私营企业在全部市场主体中的比重是逐年上升,现已达到近九成。年底,私营企业户、注册资本.96亿元,占全部市场主体的20%和89.48%。年,全市私营企业户、注册资本.37亿元,占当时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只有14%和52.59%。可以说,五年来,私营企业的发展比重由半壁江山,到今天已经成为绝对的中流砥柱。
3、在四类私营企业组成形式中,有限责任公司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成为主要经济组织形式。全市有限责任公司达到户,占到私营企业总数的96%;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2亿元,占全部私营企业注册资本的99.5%。
全市私营企业发展情况表
(截止年12月底)
截止年12月底
截止年12月底
增幅
企业类型
户数
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
户数
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
户数
注册资本/出资额
独资企业
.2
.21
-0.40%
-3.84%
合伙企业
34
39
-12.82%
-19.30%
有限责任公司
3221.12
.54
19.95%
5.32%
股份有限公司
.95
65
896.21
60.00%
-6.59%
合计
.27
7074.96
19.04%
5.25%
四、个体工商户是广大群众就业的主要载体
个体工商户准入门槛低,风险相对较小,在国家有关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从事个体工商业等优惠政策的影响下,相关部门制定了落实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对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等实行“一条龙”帮扶,针对他们就业难、创业起步难的问题,为他们提供创业的平台,增加了他们创业的信心,使得个体工商户登记数量持续增长。截止年12月底,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户,与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5.91%;出资金额达到78.62亿元,与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4.62%;从业人员计人,与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8.54%。从占比看,个体工商户户、注册资本78.62亿元,占全部市场主体的68.9%和0.95%。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比重虽然在全部市场主体中的实力比重不高,还不到1%,但却是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就业、解决民生问题的主要载体和渠道。
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表
(截止年12月底)
内容
年12月底
年12月底
增幅
户数
15.91%
从业人员
18.54%
资金数额
.45
.69
24.62%
其中:城镇
户数
16.52%
从业人员
11.50%
资金数额
.45
.81
.18%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尚有较大发展空间
1、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全市工商系统认真落实贯彻各项惠农政策,让农民充分了解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态度和优惠政策,熟悉合作社的创建流程及运行模式,了解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年12月底,全市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出资总额达到76.27亿元,与年同期相比,增幅分别达到6.05%、36.96%。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表
(截止年12月底)
内容
年
年
增长幅度
户数
6.05%
出资总额
.86
.76
36.96%
2、农民专业合作社尚有较大发展空间。从占比看,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注册资本76.27亿元,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只有6.83%和0.92%。从发展时间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刚刚走过十年时间,未来发展空间仍然很大。
3、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小规模发展阶段。从出资情况来看,以货币出资.86万元,以非货币出资的有.9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的占到出资比例的87.35%。从出资总额范围来看,出资总额在万元以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占到87.34%,出资总额在-万元范围内的企业占到全部企业的11.66%,出资总额在-0万元范围内的企业占到全部企业的0.76%,出资总额在0万元以上的大型、特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有24户。这表明我市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小规模发展阶段,需要在今后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实现规模化经营。
六、从产业构成上看,第三产业和商业批发零售业仍占主导地位,新兴产业开始崭露头角
1、从产业构成上看,第三产业一业独大。首先,从户数上看,全市企业的总户数是户。其中,第一产业户,第二产业是户,第三产业是户,其户数比例是:11.75:14.39:73.87。其次,从注册资本上看,全市企业的注册资本是.8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4亿元,第二产业.35亿元,第三产业.31亿元,其资本比例是:1.96:8.29:89.75。由于第三产业投资门槛低,技术含量相对不高,所以第三产业,特别是商业批发零售业成为私营资本创业的重要领域。
全市三次产业中的企业分布情况统计表
(年12月底含内资、私营企业)
产业
行业
户数
注册资本(万元)
户数占
比例
资本占
比例
第一
产业
农、林、牧、渔业
1454.5
11.75%
1.96%
第二
产业
采矿业
.22
1.10%
0.71%
制造业
.71
6.57%
4.2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7
1.01%
1.36%
建筑业
0339.48
5.73%
1.96%
合计
3495.28
14.39%
8.29%
第三
产业
批发和零售业
78
0.46
41.27%
81.5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3
5.00%
0.86%
住宿和餐饮业
.72
1.51%
0.2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8
3.68%
0.73%
金融业
.68
2.73%
1.55%
房地产业
.82
2.74%
1.1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
7.03%
1.8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98
2.83%
0.9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
0.57%
0.2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3
3.96%
0.32%
教育
77
.75
0.20%
0.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53
0.14%
0.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5
2.09%
0.17%
其他
59
.45
0.16%
0.02%
合计
2.37
73.87%
89.75%
合计
82.15
.00%
.00%
2、从行业构成上看,商业批发零售业位居榜首。从事批发零售业的企业户数达到78户,占全部企业户数的41.27%;注册资本达到.05亿元,占到全部企业注册资本的81.56%。
3、从新发展的私营企业看,投资最活跃的行业仍然是“批发和零售业”。年,全市新登记私营企业户,新登记私营企业中,登记户数排在前五位的行业依次是“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当前投资最活跃的的行业仍然是“批发和零售业”。年,批发和零售业新注册企业户,占全部新注册私营企业的41.4%。
新登记私营企业行业发展情况表
(年12月底)
年12月底
新登记
年12月底
新登记
增幅
行业分类
户数
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万元)
户数
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万元)
户数
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增幅
增幅
农、林、牧、渔业
.3
.56%
22.00%
采矿业
16
19
-15.79%
-18.74%
制造业
.98
13.50%
31.23%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62
-27.42%
-26.66%
建筑业
266
33.77%
86.83%
批发和零售业
.1
.7
-5.11%
-1.3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
89.53%
住宿和餐饮业
44
6.42%
-2.7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90%
-38.01%
金融业
48
23
.70%
-29.53%
房地产业
55
-23.84%
-27.5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15%
24.6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9
45.95%
50.2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
12
.33%
.68%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4.76%
9.51%
教育
14
10
40.00%
-62.68%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
12
50.00%
.4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
26.59%
11.28%
其他
5
30
-83.33%
-98.00%
合计
.3
.58
17.01%
12.50%
4、从增幅比例上看,新兴产业开始崭露头角。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的注册资本增长比例最高,其次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再次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七、加快市场主体发展的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市市场主体发展虽然势头良好,成绩显著,但也存在着总体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低端化严重等问题。因此,加快发展,至为重要。
(一)全面对接“六大工程”,发展一批战略新兴产业,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转型升级。规划一批工业园区,培养一批骨干企业,储备一批发展项目,引进一批高端人才。支持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鼓励大中型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升级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挥民营经济在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培育一批民营“小巨人”企业。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具有引领性、关键性和突破性的高端产业项目,加快构建具有长治特色的中高端现代产业体系。
(二)积极支持“双创”,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双创”基地建设,对接先进地区经验,完善并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把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纳入城镇化发展战略中,提高到城市规划的高度来考虑,尽可能在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扶持,为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结构调整创造更加优越的环境。不断完善以政府部门为主导,民间企业协会为桥梁,社会服务中介机构为依托的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加速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开展“双服务”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唱好“人说长治好环境”主旋律,在全市工商系统全面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内容的“双服务”行动,切实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全面推行网上注册,开展“证照分离”试点,服务企业快速进入市场。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开展保护“长治制造”企业商标专用权行动,维护企业权益,支持企业注册商标,鼓励、引导、帮助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全力打造一批成长性好、发展空间大、带动性强的品牌企业。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职能,开展股权出质和股权出资登记服务,鼓励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企业,积极支持村镇银行、融资再担保公司、小额再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切实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加快“信用长治”建设步伐,支持我市企业申报全国、全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争创全省百家信用企业。(王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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