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创新产业政策演进及对中国的启示下

四、德国产业创新政策评价

任何政策产生的效果都具有其双面性,对德国制造业的创新政策评价也是如此。但总体而言,德国的创兴产业政策是一套行之有效的产业政策,总体上提高了德国的创新竞争力。(具体创新指标见表2)

表年德国与美国创新指标比较

创新指标

德国

美国

每名工人中所含研究员的数量

8.22名

8.08名

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

2.98%

2.79%

制造业的企业研发比重

86%

68%

每名研究员所获得的专利数量

53.03个

38.74个

新成立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

7.9%

8.5%

资料来源: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科学与技术指标

与创新大国美国相比,德国的创新指标除了新成立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外,其他指标均高于美国,其中制造业研发比重和名研究员获得的专利数量明显高于美国,而且《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德国创新指数全球排名由年的第十五位升至年的第十位,总排名居于世界前列;后工业化开始后,德国的研发费用也在连年递增(见图6),尤其是在“工业4.0”计划实施后,根据年全球研发支出最多的20家公司的排名,德国大众居于首位,总研发支出为.2亿美元;另外,年欧洲创新记分牌对欧盟28个成员国创新绩效的评测结果显示,德国属于创新领导型国家,其创新整体绩效位于瑞士之后的第二位。

图6德国年到年的研发费用

从上述指标数据可以看出,德国的创新产业的发展硕果累累,这与德国的创新产业政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德国产业创新政策绩效

由上述德国创新产业取得的成果来看,德国创新产业政策的绩效十分显著,以下针对各个创新产业政策的绩效分析,也能够证明德国国家的创新政策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创新措施。

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绩效

中小企业的创新参度在欧洲名列前茅,高达40%的中小企业有其专门的研发部门,为欧洲最高。中小企业的发展水平一方面表现在中小企业数量的变化,据统计,德国中型企业的数量仅占中小企业总数的16%,而剩余超过80%的均为员工数少于50人的小型企业,可以说中小企业驱动了整个德国的出口活动;另一方面政策效用则体现在中小企业的质量上,这也是其与其他国家中小企业的最明显区别。全球共有家行业领先的中小企业,其中德国中小企业就占家。

2.创新产业集群政策绩效

从年至今,德国已形成并发展了很多产业集群,如巴登-符腾堡州的汽车工业集群、图特林根地区的医学技术研发集群、慕尼黑地区的生物技术集群等。以巴登-符腾堡州的汽车工业集群为例,首先政府在五年内,平均每年提供万欧元的资助,并每五年对集群进行一次评估,并制定下一个五年计划;另外区域内企业共享一个知识技术基础,知识信息可以在区域内快速有效传播,创新知识溢出效应明显,有一定的集群基础。所以到目前巴登-符腾堡州已成为德国最具经济活力的地区之一,而且该集群网络已不完全限制在巴符州的地域之内。

3.官产学研集合政策绩效

政府层面,政府研发费用流入高校、研发机构及企业的比重依次为39%、48%和13%,此外政府公共部门也与企业形成紧密合作关系,其中与高校合作的企业占比58%,而与公共研究机构合作的企业占比将近26%。

4.创新区域平衡政策绩效

持续超过20年的区域平衡政策实施,使东西部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渐趋同,这种地域趋同也为德国现如今创新战略的实施提供了保障。根据年德意志研究联合会的分类数据,德国东部的六个州的研发人员虽然不足德国的10%,但却逐渐呈现良好发展趋势,因为新联邦州(原东德)的技术行业数量超过德国的平均水平,相比西部,其增长更为明显。

5.人才培养引进政策绩效

德国人才政策的绩效主要表现在德国劳动力的就业及薪资福利方面,由下表3可以看出,德国制造业吸纳20%的劳动力,而制造业产值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22%,足以见得德国劳动力高效率特性;而制造业工人的时薪也将近超过美国同行业时薪的28%;另外,德国青年的失业率显著低于美国,这得益于德国多层次的教育体系。

表3年德国与美国劳动力指标比较

劳动力

德国

美国

制造业的就业比重

20%

10%

制造业的平均时薪

45.79美元

35.67美元

制造业占GDP比重

22%

12%

青年失业率

8%

14%

数据来源: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创业数据一览;美国劳工统计局

(二)德国产业创新政策的不足之处

1.“提升产品质量的渐进型创新”的弊端

德国制造业出口战略一直遵循熊彼得产品质量优先的“非价格竞争战略”,而且近年来一直连续不断地出台各类创新产业政策,循序渐进地引导创新产业发展,所以总体而言,德国的创新模式属于“提升产品质量的渐进型创新”。这种模式自身有其优势,而且德国凭借其优势长期保持创新竞争力。该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稳定性,但同样这也是其劣势,因为渐进型的创新模式难以导入激进型创新,所以德国新知识密集部门的发展较为缓慢。但身处后工业时代,一国的产业体系能够经受新工业革命的冲击,才能维持现有产业的繁荣,并引导新产业的发展。此外,德国“渐进型创新”的保守模式也影响了其金融市场的发展,德国金融系统以银行为中心,其倾向于给予企业低风险融资,限制高风险融资的风投行为,这也同样限制了高科技企业的创新。

2.高等教育与科研乏力

德国的“双轨制”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为德国培养了可以长期服务于制造业的基础技术人才。但相对而言,德国在高端人才培养方面表现并不尽如人意。年莱顿大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所发布的全球大学排名的前50所,德国并无一所上榜,但美国却有39所大学榜上有名。不仅如此,在申请专利的前50所大学中,德国大学也销声匿迹。此外,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的毕业生人数比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排名/36)德国仅占3%,而美国却达到33%。

3.产业发展单一

德国是传统制造业强国,其装备制造业全球领先,但却在互联网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以及信息经济发展行业却明显落后,由下图7,年德国制造业与其他产业的研发投入,总量虽然在连年递增,但制造业的投入比例却始终占绝大部分。年互联网企业市值前20位的企业均来自于美国和亚洲,无一来自德国。为弥补发展差异,德国年提出了“工业4.0”计划,其目的是将信息通信技术加快融入到传统制造领域。可见,德国“工业4.0”的实现更突出“硬”制造的软实力,重点还是强调生产制造本身的智能改造。就如前述动因所提,德国创新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创新活动主要集中于资本密集及规模经济效应明显的行业。

图7年德国制造业与其他行业的研发投入

4.“官产学研”结合的弊端

德国的创新战略实施均有政府的支持和参与,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这种模式由政府主导,在全球范围里形成了一定的良性舆论氛围,但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却仅限于政府官方合作,很难渗透到企业层面,很难达到跨国企业的深度合作,长期看来,这会制约德国高科技企业的顺利发展。

五、德国产业创新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后工业时代的来临使德国制造业受到来自国内外的挑战,产业创新升级也成为包括德国在内的所有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德国是一个有着传统工业底蕴的国家,其创新转型并非像日本、韩国等以轻工业为主导的国家,因为其面临着重工业转型中巨大的沉没成本,所以其创新转型政策的颁布实施都基于原有工业基础,以上对其政策的动因、演进及利弊分析,可以为我国的创新转型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后工业化”并非“去工业化”

后工业化时代,许多发达国家将其传统劳动密集、附加值低的工业迁出本国,制造业空心化使其在面临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时措手不及,于是“再工业化”在全球兴起,“再工业化”并非仅仅是制造业回迁,而是高端产业的回归发展。与此发展途径不同,德国的创新发展并没有舍弃其传统工业基础。这点在其产业政策中可以体现,一方面,从年的《高科技战略》到年的《国家高科技战略》再到的“工业4.0”,重点创新领域由开始的17个变为10个最终变为5个,虽然重点领域在逐渐聚焦,但内容始终围绕着制造业人及其相关产业,德国的研发投入也有80%以上投入制造业;此外德国始终坚持“双轨制”教育,培养了大量高效率的基础技能工人,这同样意味着对德国而言,放弃基础传统工业将会承担巨大的社会代价。

每个国家都会经历产业重心由第一产业逐渐到第三产业的过渡,但就目前发展状况而言,工业依然是各国发展的基础,只是发展阶段有所差异。中国并没有进入后工业化阶段,但却面临世界创新形势的挑战,因而中国的创新改革也基于现有的工业化基础,由此出发,德国的创新政策经验值得我们学习。首先,放弃自身制造业基础非明智之举。中国制造业的劳动力成本仅有德国的1/9、美国的1/7,人口福利并没有消失,这是中国最终能够完成创新转型的物质基础,也是维持社会现有稳定的决定性因素。其次,德国制造业的创新政策也有其弊端,需要在我国的创新转型过程中克服,德国的创新政策及研发投入过多地偏向于基础制造业,从而造成产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失衡现象。

(二)连续一致的政策集群

年德国开始进入后工业化时代至今,创新政策循序渐进地引导德国企业的创新发展,其内容涵盖了短期到中长期、整个市场到单个行业,另外政府为每项政策的顺利实施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法律法规。这种“提升产品质量的渐进性创新”模式体现了德国民族的精确沉稳特性,也为其创新转型提供了完善的政策制度保障。也为我国创新政策的实施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一方面,需要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递进性,但另一方面,又要避免政策的重叠和前后不一所引起的市场混乱。所以创新政策集群的建立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根据我国市场的具体发展情况,制定实施连续且逻辑严密的政策体系,以有效避免系统内部的政策紊乱。中国的产业政策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政策周期受领导任期影响严重,往往无法连续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成效。

(三)重视中小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中小企业是德国创新竞争力的中间力量、“隐形冠军”,大力扶持中小企业是德国创新政策的核心。首先,政策聚焦领域逐渐减少,不同规模的企业通过竞争来获取同等的创新机会和资源,这保证了中小企的机会平等;其次,产业集聚政策的有效实施及现代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调动了整个社会的资源,为原本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最后,“官产学研”结合政策的创新模式,使政府的存在避免了市场对中小企业的机会、资源歧视,也使自身鲜有研究部门的中小企业实现公共研究机构和高校研究成果的商业化。以上创新政策均围绕中小企业的发展展开,足以见得中小企业在德国创新发展战略中的显要地位。

保证企业多元化发展的创新政策也同样能够解决中国创新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以东北问题为例,通过对东北黑龙江大庆市的调查研究发现,当地约80%的劳动力被国有油田及其连带产业吸收,仅有不到20%的劳动力从事私营业务,而这部分的私营业务大多也与油田有关。所以当地产业结构极为单一,近几年随着大庆油田石油的枯竭,地区经济几近崩溃。而与东北地区形成明显对比的是江浙沪一带的繁荣发展,以浙江为例,其既有阿里巴巴这样的大型集团,也有大量员工人数不超的中小型企业,其业务也涵盖了以纺织为主的轻工业、化工等重工业以及电子产品研发生产的高科技产业等。东北问题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所以就更需要国家创新政策的积极引导:首先,与德国重点领域的聚焦政策方向不同,东北需要在原工业基础之上开拓更多的新兴领域,如机器人、3D打印等,发掘东北自身发展的潜力,而在此过程中,中小企业就是其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指示针”;其次,政府政策需要保护现有产业集聚,并引导形成新兴产业集聚,另外进一步加强“官产学研”的合作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最后,金融保障政策是德国创新系统的不完善之处,融资渠道单一虽然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但同时也限制了高科技新兴产业的发展。我国需引以为鉴,开创并保护企业多源化的融资途径。

(四)促进区域平衡

东西部经济的逐渐趋同成为德国创新能力增强的一项决定性因素。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东西德合并之初经济出现短暂的繁荣,但之后就一路下行,直至0年德国加入欧元区,经济才开始有所好转。为平衡区域经济,德国政府一直对东部地区进行大量的资金援助和扶持,而代价就是原西德地区人民的生活负担加重。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以来,除了出台针对符合东部实际发展情况的产业创新政策,联邦政府的政策更倾向于加强东西部的创新产业合作,并鼓励形成能够使溢出效应辐射到东部产业集群。在此影响下,德国经济才出现了今天的繁荣局面。

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的确存在而且在不断加深。与德国不同,我国经济一直处于“发展中”的状态,意味着政府无法为发展相对落后的区域提供持续不断的资金援助。所以为平衡区域发展,政府为鼓励区域合作的政策就尤为重要,此外,政府也应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保护企业的发展环境。

(作者: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底晶)

来源:《上海经济》年第1期

(本文属引用,不代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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