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部门要提高网速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拨付,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和有效支出

(三)适时推出一批ppp项目在积极争取省级ppp项目合作基金支持,加快推进我州列入省5个ppp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分工协作,建立和完善州级ppp项目储备库,适时进行对外推介和招商引资,寻找战略合作伙伴,扩大合作领域和投资规模逐步完善ppp项目实施的政策措施,规范ppp模式的推广运用(州财政局牵头;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卫生局、州招商合作局等部门配合)

(二)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前期工第三产业包括作经费支持在加快拨付已纳入年初预算安排的州级前期工作经费的同时,再筹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000万元,确保全年全州项目前期经费总额突破1亿元加快园区总体规划编制步伐,在园区功能定位明确、总体规划批准的前提下,入园项目的地灾、安评、矿产压覆等前置审批报件,一律由园区统一组织编制报审(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九、 优化发展环境

五、 着力加快第三产业发展

(十三)全面落实社保优惠政策对符合产业导向,在生产经营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吸纳城镇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高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已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规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按照云政办发〔2014〕30号规定,由州、县市财政分担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州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由3%下调为2%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全州参保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8%降为0.6%2020年底前,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州人社局牵头;州工信委、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七、 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二十五)设立引导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按照省政府要求,多方筹集设立2亿元的工业信贷引第三产业增加值率导资金,以解决重点企业还贷续贷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需求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要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大向上级行的汇报力度,争取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坚持内引外联,加强与有资质企业合作,推进设立楚雄州产业促进引导基金,逐步引导州内有资本实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与出资(州财政局、州开发投资公司牵头;州直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楚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2015年以来,经济发展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增长后劲不足,下行压力较大为全力以赴促进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年各项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5〕25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十)加快推进电价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电第三产业包括哪些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从4月20日起由每千瓦时0.732元下调为0.666元的政策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并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认真贯彻落实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有关政策,扩大进入交易市场的发电、用电主体,力争全年市场化交易规模达6.25亿千瓦时以上(州发改委牵头;州工信委、州国资委,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十二)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省的政策,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资源税税率按照5.5%执行,对完成煤炭转型升级任务的企业按照实际征收额的60%给予奖励;从2015年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州财政局牵头;州工信委、州地税局、州国税局配合)

(十七)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积极争第三产业比重取开展网上销售的州内企业获得省级奖励扶持年内组织50户以上州内企业、300名以上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培训,扩大电子商务孵化规模对入驻楚雄州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楚雄州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园3个月以上且有网上销售业绩的前40名法人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0.5万元从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中安排30万元,对在楚雄州内注册的电商企业,年内工业、农业和商业网上销售额排名前5名的,每户以奖代补2万元电信部门要提高网速,降低网络流量费,促进信息消费(州商务局、州工信委牵头;州农业局、州人社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职教园区管委会等部门配合)

(九)加快培育限上商贸企业积极支持和争取全州5户以上现有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州内排名各前2位且增速超城市第三产业包括过15%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和10户以上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获得省级奖励扶持安排专项资金45万元,对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每户以奖代补1万元;创建5户“绿色饭店”,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每户奖励1万元(州商务局牵头;州财政局、州统计局配合)

(二十七)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清单管理新模式,尽快出台我州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省、州、县市三级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简称“中介超市”)的改革部署,在认真清理并提出全州投资审批中介机构和服务事项名录清单的基础上,按照机构分设、职能分开、人员分开、财务分账的要求,推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与下属事业或企业性质的中介机构脱钩,经审核申报备案的州内中介机构全部入驻全省统一的“中介超市”第三产业发展现状网络管理系统凡政府投资(含国有企业)项目中介机构的选择(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外),一律由业主在“中介超市”公开竞争选择着力解决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存在前置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以及依附于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减轻企业在注册、发展和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成本,力争“三证合一” 、“一证一码”(州发改委、州编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加大清费减负和降低运输成本力度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全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除目录清单明确的收费项目之外一律不得收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博时第三产业怎么样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类收费目录清单、减免优惠项目清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规定,对于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实质性收益、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一律予以取消;对于在贷款时强制或变相要求借款人购买理财产品、保险等能够带来中间业务收入的项目,一律予以取消落实省稳增长政策,积极争取省工信委的支持,加大铁路部门与企业量价互补力度,对我州销往州外的化肥、钢铁、有色等产品给予铁路运价下浮优惠(州发改委、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州工信委、州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二、 推动工业经济加快回升增长

(六)加大扩销促产扶持力度认真落实省扩销促产政策,帮助州内企第三产业发展建议业积极争取省级扩销促产各类补助资金落实好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发展的决定,鼓励重点企业产品销售,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冶金化工业、绿色食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建材工业、医药制造业等5大重点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排行业前3名,且销售收入增长15%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排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扩销促产补助;对全年网络销售金额达500万元以上、排名在前5名的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的营销费用补助继续执行2013年出台的关于促进州内建材产品销售的政策,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以及州内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在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使用州内企业生产的钢铁、水泥、钢结构、开关电气、变压器、管道、市政建设材料第三产业主要包括等产品,并在6月底前发布州内企业生产的市政建设所需材料、器材纳入促销的范围和产品目录(州工信委牵头;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统计局等部门配合)

(二十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加快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由州财政局在6月底前研究提出成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实施方案,结合州开发投资公司改革,在州级发展或重组1户注册资本3亿元以上由政府出资或控股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10县市也要分别发展或重组1户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争取在年底前投入运行年内建立州级“两个10万”微型企业培育贷款担保基金,整合各方面的资金,年内一次性到位基金规模达625万元,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贷款担保基金二是加大支持力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度,创新融资服务方式,州金融办、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要协调金融机构,对银企合作3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专门设计小微信用贷款产品,提供不超过50万元的信用贷款加强银政合作,加快发展“银政通”、“助保贷”等金融服务产品,不断优化金融产品结构,继续加大“引银入楚”工作力度,增强驻楚金融机构对我州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州财政局牵头;州工信委、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州金融办、州开发投资公司、州工商联融资担保理事会等配合)

(二十三)持续抓好质量兴企,打造知名品牌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奖励政策,整合质监、工商、食药监和工信委等部门的专项资金,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建设和品牌创建工作以彝族什么叫第三产业文化、地方特色产品、高新技术为重点,支持企业争创著名商标、知名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确保年内新增1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云南省著名商标、2个以上云南名牌产品(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局、州工信委按照职能分头负责;州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八)加大督查力度继续实行州级领导牵头挂钩联系县市、重点企业制度,定期深入到挂钩联系的县市、企业开展稳增长调研督查,通过召开现场办公、现场协调会等形式,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等稳增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对开工不动工、动工就停工或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专题督办、严肃问责州监察局要进博时第三产业怎么样一步下大力气治庸、治懒、治混,对为官不为、落实不力、整改不力的实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州发改委、州监察局和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八)鼓励扩大外贸进出口积极争取出口本州产品达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以及对用于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州内进口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的,争取获得省级奖励扶持整合650万元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对进出口规模在100万美元以上且较上年保持增长的州内外贸企业给予奖励扶持(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外汇管理局配合)

(十五)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首博时第三产业成长付比例和免征营业税的规定,尽快研究制定楚雄州贯彻落实省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政策,将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为15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为30万元;对已结清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的,可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政企共建、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保障性住房的融资支持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确保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不少于1万户(州住建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林业2013第三产业增加值局、州环保局、州扶贫办、州开发投资公司、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强化对第三产业发展的协调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州第三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定期研究有关问题,围绕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的全年发展目标任务,根据调整后的主要指标核算体系,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同时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协调解决重点行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州财政安排150万元专项资金,对全州现有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三大行业门类中排名前10位,且增速超过25%的规模以上的企业每户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增规第三产业发展现状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的上述3个行业门类的企业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州发改委牵头;州商务局、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文体局、州旅游局、州民政局等部门配合)

(一)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认真推行项目清单管理,按照省上的要求,尽快确定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清单,明确责任、细化方案、完善措施、全面落实继续实行省、州、县市三级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和现场办公协调推进机制,采取目标和责任倒逼,狠抓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确保列入省级“四个一百”的40个和州级“4个30”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任务,为完成全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州发改委牵头;州直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楚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四)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上级专项资第三产业增加值金,涉及救灾等急需资金实行“文不过夜”,已明确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的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未明确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的最迟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对本级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必须在6月底以前下达60%以上,9月底以前下达80%以上,预留配套上级项目的20%也应在10月底以前下达完毕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规定,凡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财政重新安排,结转两年以内的分清情况处置,一时难以支出的调剂用于同大类支出科目进行统筹使用(州财政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等部门配合)

(十六)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认真落实省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第1个完整纳税年度起3年内,分别按照其年度纳税额地方留2013年第三产业比重成部分的20%、15%和10%给予奖励积极支持鼓励州外企业入楚和州内企业剥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激发我州服务业发展新活力(州发改委牵头;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州地税局等部门配合)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五)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围绕全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达380亿元的目标,全面落实《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市场化招商、产业招商、专题招商工作力度,形成多元化招商新格局优化投资环境,抓好年内项目协议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及省州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督办落实,提高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达产率,确保每个季度新推出一批、新签约一批、新开工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博时第三产业怎么样目在积极争取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扶持的同时,从州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市场化招商、政府购买服务招商及产业招商,并对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的落地项目,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给予奖励(州招商合作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楚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十四)加强土地供应和管理全州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除缴纳省级(20%)、州级(10%)部分外,其余部分(70%)由各县市自行决定收缴鼓励使用山坡地和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对在宜建山地开发建设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免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纳入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的项目,根据省级批准的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办理征转用地手续后,在具体项目供地时,以地块第三产业包括哪些所处位置原土地地类,申请在省级预留专项试点计划指标中予以安排加强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挖潜,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式获得周转指标,缓解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足的问题按照省上的要求,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提供用地,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租金按照当年工业用地最低价的5%收取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又属于国家鼓励性产业的工业用地,可以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对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和以农林牧渔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所在土地等别对应标准的70%执行;不在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可按照国家颁布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如使用未利用地的工业项目可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可预留规划范围,根据建设进度,实行分期供地加强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土地闲置1年以上2年以下(含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2年以上(含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按照省政府要求,报件资料齐备的2015年新开工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项目用地,属于省级或国务院审批权限的,于5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或完成审查上报,我州要积极组织好项目报件资料上报工作;同时,对属于州级审批权限的项目,应于6月底前完成审查办理工作(州国土资源局牵头;州直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楚北京第三产业比重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十一)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250万元,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确保2015年扶持创办2500户微型企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由政府提供场地,依托企业和高校利用闲置厂房和场地,通过自建、合建、联建等方式建设楚雄州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区,每年评审认定不低于1个州级创业示范园区,并积极向省申报创建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依托楚雄经济开发区以及省州级各产业园区,加快创建2个以上省级创业示范园区,争取得到省创业专项资金扶持,并对在示范园区创业的人员给予场租和水电费补贴(州工信委、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团州委、州工商联、州妇联等部门配合)

(八)加大达规企业培育力度如何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培育扶持小企业上规模上档次,盘活现有存量,实现存量增长除积极争取省达规奖励外,从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我州新纳入规模以上工业口径统计的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的奖励,并对达规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适当奖励(州工信委牵头;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地税局配合)

四、 降低工商企业生产成本

(十九)巩固提升烟草农业围绕完成省下达全州烟叶指令性种植面积64.45万亩、收购181.49万担的计划,按照“市场、质量、规范”为主线的总体要求,在按时完成烤烟移栽任务的基础上,加强生产技术培训、抗旱保苗、中耕管理、防雹减灾、采烤收购、价格调整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烟草农业提质增效切实抓好烟草水窖建设项目(州烟草专卖局2013年第三产业比重(公司)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研究全州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从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筛选一批成长型、行业领军型、科技创新型和加工示范型龙头企业,争取纳入省级行业“小巨人”给予扶持从州级农业、林业、畜牧、扶贫、水利、移民、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中整合部分资金,重点扶持培育一批产销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梯次骨干企业,打造州级行业“小巨人”集群大力支持和培育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庄园、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及时兑现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格执行稻谷最博时第三产业股票低收购价格政策,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整乡试点工作,促进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有序流转(州农业局牵头;州发改委、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粮食局等部门配合)

一、 全力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二十二)积极培育众创空间由州科技局积极向上争取扶持,州财政视情况适当安排资金,依托楚雄州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园,打造1个开放式、能有效满足大众创业创新要求的众创空间以“互联网+人社+科技+??????”的新模式,积极加入“云南人社众创网”平台,将人社服务产品与全州特色产品结合起来,形成以实体产品的扩大推广来助推创业的新模式(州科技局、州人社局牵头;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八、 强化要素保障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

2015年5月15日

六、 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稳增长的具体措施和有关配套政策州直有关部门要在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15日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县市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全州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共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要抢抓机遇,认真研究,加强汇报协调,最大限度争取省级各部门对我州的关心支持各县市和州经济运行分析领导小组要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和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分析预警工作,准确把握运行态势,密切跟踪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议要密切跟踪国家和省的政策动向,加强政策分析研究,并适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中国第三产业比重措施,做到精准发力,推动经济实现稳增长

(七)支持规上停产企业复产转产尽快成立帮扶工作组,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切实帮助规上停产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有条件、符合政策的企业实现早日复产或转产安排部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年内累计停产3个月以上的企业,实现复产后,其销售收入达上一年度50%以上,且全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10万元补助,达到6000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20万元补助(州工信委牵头;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统计局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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