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是否有用,如何有用,是否应该废除?这在中国经济学界引起激烈的争论。这场由林毅夫和张维迎开启的争论,其实已经延烧两年,在今年9月、10月和11月达到三次高潮。《南风窗》将此辩论定位为“一场关乎中国前途的辩论”;笔者也曾称其为新世纪的“问题与主义之争”,即新自由主义与新发展主义的对决。
实际上,产业政策必要与否以及如何施为,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尽管在理论上多受诟病,但在现实世界,产业政策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世界,不论这些地方的发展模式是不是以政府主导型发展为主要特征,也不论产业政策的实施在世界各地究竟对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影响,抑或根本没有什么影响。
同时,以产业政策为核心的新发展主义理论的内核,即国家与市场的何种关系以及何种政治经济制度结构更加有利于经济成长,也是经济学、政治学、发展研究乃至整个社会科学永恒的核心课题之一。因此,发展政治学者的声音在经济学界之外的社会科学界格外具有穿透力:发展型政府作为一种政府行为模式不会消褪,而新发展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科学的理论自然也不会消褪。(按:笔者属于发展政治学者当中的市场派,在发展政治学领域属于另类,因此无论是在政治学界还是经济学界,两头不落好,呵呵。)
毫无疑问,新发展主义的理论本身也需要发展,传统的“发展型政府理论”不但没有说明问题,反而引发了更多的问题。旧理论并不具有解释力,只具有描述性,而且还包含了很多事后诸葛亮式的描述,即简单地用经济发展的结果来说明政府产业政策的英明,而忽略了对两者之间因果关系的追究。这其中的关键性问题是:发展型政府以及产业政策的普遍存在本身是需要解释的,何种类型的政府能把产业政策干好也是需要分析的,政府究竟采取何种政策工具才能实现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更是需要探索的。(这正如吴敬琏以及很多论者所说,争论产业政策是否必要是没有必要的,有必要的是对产业政策如何有效施为加以深入的研究。在这方面,国际文献的精读依然是必要的。)
针对这一情况,一些主张政府积极干预主义的学者进行了新的尝试,试图为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也为产业政策和新发展主义,奠定全新的理论基础。在这方面,特别需要提及的是斯蒂格利茨,他在担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职务期间(-年)以及在年任满到哥伦比亚大学任教之后,成为新自由主义的最高调反对者。他不仅连续出版多部畅销书,而且还多次参加左翼人士的集会。年,斯蒂格利茨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他在诺贝尔奖授奖演讲中宣称将挑战亚当?斯密基于“看不见的手”的原理对政府作用的定位。他告诉听众:“我的理论认为,‘看不见的手’之所以看不见,可能就是因为它并不存在,或者说,即使存在,它也是瘫痪的”。
“看不见的手”并不存在?斯蒂格里茨主张政府积极干预主义
斯蒂格利茨对市场自由主义的抨击以及他对政府积极干预主义的拥护,自有其理论底气。早在年,斯蒂格利茨与合作者将新古典市场模型中关于完备信息的假设打破,基于不完全信息和不对称信息的新假设,重新分析了诸多市场的运行机制。斯蒂格里茨为信息经济学奠基的经典性论文不下10篇,其中比较重要且他自己经常提及的一篇论文,建立了“格林沃德-斯蒂格利茨模型”。根据该模型,如果没有来自非市场力量的干预,市场通常不能产生帕累托最优的结果,会引致诸多新古典教科书所没有阐明的“非传统性市场失灵”现象,即在垄断、外部性和公共物品之外的市场失灵。
值得注意的是,格林伍德-斯蒂格利茨模型只是根据市场失灵的普遍存在以及多种多样,直接推断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性,但对政府干预的可能性、政府干预的类型、政府干预的条件等诸多重要问题并未加以论证,更没有论及产业政策。可以说,从这一模型到“看不见的手”并不存在或瘫痪的推断,存在着过度解释。过度解释的情形在斯蒂格里茨的论述中经常存在,因此我们不能被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光环晃晕。这也提醒我们注意,每当看到任何观点有数理模型或计量分析支撑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以免被科学主义所蒙蔽。
年,在另一篇论文中,斯蒂格利茨与其合作者论证了在面向外国企业寡头竞争的局面下,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论”是成立的,即通过实施以进口保护为主的贸易产业政策,能比自由贸易带来更高的福利水平。这篇论文是斯蒂格里茨第一次正面论及贸易与产业政策,剑挑国际经济学的新自由主义主流。
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邀请斯蒂格利茨发表了题为“政府的经济角色”的演讲,并邀请七位学者进行书面评论,包括后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诺斯(DouglassNorth)。在这次演讲中,斯蒂格利茨基于其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正式提出“非传统意义上的市场失灵”在广度和深度上远远超过新古典经济学所认可的范围,因此这就为积极政府干预主义提供了宽广的理论基础。他的这篇演讲,一方面是针对当时正在兴起的“新右派”或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另一方面也是在公共经济学领域对新古典主义的超越。
当然,市场失灵的普遍存在并不自动证明政府干预的必要性,政府干预究竟能不能矫正市场失灵,还需要另行分析,否则就会犯方法论上的“功能主义谬误”。斯蒂格利茨后来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其学术作品以及他所撰写的教科书中,他一再强调,“尽管市场失灵的存在意味着可能有政府活动的空间,但是,它并不意味着旨在矫正的特定政府项目就一定是可取的。要评估政府项目,我们不仅要考虑项目的目标,还要考虑项目是如何实施的”;而且,他还曾承认,即便“存在帕累托改进型政府干预,但是我还是坚持认为,政府干预的空间确实有限”。
(按:斯蒂格里茨对其立场的澄清,令我想到林毅夫-张维迎之争的核心。林毅夫主张有为政府,而张维迎坚持有限政府。在笔者看来,有限的有为政府值得探索。政府施为如何能在有效的条件有为,这应该是经济学界和政治学界共同探讨的中心问题。)
好政府、好制度如何能产生?信息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才是重中之重
斯蒂格利茨对于政府干预的立场乍看起来飘忽不定,但其实,他的学术发现已经暗藏着一个全新的政府理论,即应该将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假设同时应用于对市场和政府行为的分析。对此,诺斯评论道,政府的所作所为在很多情况下是建立一系列游戏规则,或制度,关键在于在什么情况下政府行为导致了那些有利于经济成长的制度(简称“好制度”)的建构;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在新政治经济学的视角中建立一个更加精致的国家理论,对政治行动者的行为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因此,在诺斯看来,仅仅基于市场失灵理论给出积极政府干预必要论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说明我们对政府的何种期待是现实可行的。诺斯不仅目光如炬,而且一招点中斯蒂格里茨的软肋。(按:实际上,这也是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的软肋,笔者对林毅夫的不少批评之论,在很大程度上源自诺斯的点穴功。)
简言之,某种关于政府(或国家)的实证性政治经济学理论亟待发展,这一理论必须像论证市场有效且提出市场失灵的新古典主义理论一样,对政府显灵或失灵的各种表现及其约束条件,给出清晰的分析。对诺斯的这一建言,斯蒂格利茨无疑是感同身受的,他在诺贝尔奖演讲辞的最后一部分也提出要超越“信息经济学”以发展一种“信息政治经济学”的愿景。
(按:诺斯对斯蒂格里茨的批评,令我想到了黄益平对林毅夫之论的修正和拓展。承认产业政策的必要性,黄教授着力于探究产业政策实施的五大最优条件。其一,产业政策必须顺应市场,顺势而为,这一点林毅夫教授也屡次强调,称之为“因势利导型政府”;其二,鼓励竞争,这一点与后文将论及的、新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大师阿吉翁提出的“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相结合”之论,是一致的;其三,谨慎干预,即笔者多次提及的,政府不是发展主义者所幻想的领航员,而应该成为脚踏实地的服务生,而要做好服务生,关键在于精准地抓住服务点;其四,要有退出机制,但这一点需要考察产业政策退出的政治经济学;其五,建立评估制度,但实际上合理的政策评估体制和问责制度的建立,本身又是一个政治经济学的难题和课题。)
毫无疑问,产业政策最优决策和最优实施的条件,这是产业政策研究领域的前沿性问题,不要说中国学者,即便是国际学界大咖,也未有突出性的贡献。进一步,我们还需要探究这些条件何以形成,即探究其形成的政治经济学因素。这一探究,在国际学界,也才刚上路,国内学者一步踏入国际前沿,大有机会。(按:姚洋最近提出,要构建中国的新政治经济学。新政治经济学的构建不必有“中国”这个定语,但中国能为这一学问的发展提供内容广阔的素材。)
产业发展过程中市场失灵无处不在:斯蒂格里茨论证产业政策的必要性
只不过,斯蒂格利茨后来扮演了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并没有致力于发展他自己提出的信息政治经济学,也没有发展出新的政府理论,因而导致其积极政府干预主义的理论基础并不坚实,而他的学术拥簇们似乎也没有在这一领域开疆辟土,这一缺憾应该引起极大的学术男性白癜风怎么治疗北京最好白癜风正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