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经国家统计局核算,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未扣除价格因素),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3.9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为3.76%,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核算数据表明,文化及相关产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行业分,年文化制造业增加值亿元,比上年增长8.2%,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1.4%;文化批发零售业增加值亿元,增长11.2%,占10.0%;文化服务业增加值亿元,增长15.9%,占48.6%。
按活动性质分,文化产品的生产业创造的增加值为亿元,占61.3%;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业创造的增加值为亿元,占38.7%。
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结果
类别名称
绝对额
(亿元)
同比增长
(%)
所占比重
(%)
合计
12.1
.0
第一部分 文化产品的生产
15.6
61.3
一、新闻出版发行服务
5.2
5.1
二、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4.5
4.4
三、文化艺术服务
7.0
4.7
四、文化信息传输服务
36.5
10.1
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17.5
17.2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11.2
7.1
七、工艺美术品的生产
13.6
12.7
第二部分 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
7.1
38.7
八、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
12.7
11.8
九、文化用品的生产
6.6
23.2
十、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
-5.7
3.6
注:同比增长为现价增长速度,未扣除价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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