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的定义: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违法行为。
主体: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条件:掌握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行为:买卖相关证券;泄露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
内幕信息与内幕信息知情人:
什么是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其他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什么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法律规定的利用职务之便能够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常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下面五类:
常见的内幕交易行为:
交易型
内幕信息知情人直接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
泄露型
内幕信息知情人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他人据此从事交易
建议型
内幕信息知情人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法律上面对内幕交易的定义:
刑法增加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条)
主体: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时间: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
行为: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
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年5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刑法第条“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进行了解释,明确内幕交易相关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获利或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监察系统防控内幕交易:
监察系统是证券交易所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监控系统。系统集成了交易、登记、结算数据和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相关信息,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和统计分析,是功能强大的综合监控分析平台。北京看白癜风效果最好专科北京有白癜风专科医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