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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配第—克拉克定理?
配第—克拉克定理是提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变化的经验性学说。早在17世纪,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已经发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中心将逐渐由有形财物的生产转向无形的服务性生产。年,威廉·配第根据当时英国的实际情况明确指出:工业往往比农业、商业往往比工业的利润多得多。因此劳动力必然由农转工,而后再由工转商。
年,英国经济学家科林·克拉克在威廉·配第的关于收入与劳动力流动之间关系学说基础上,计量和比较了不同收入水平下,就业人口在三个产业中分布结构的变动趋势后得出该定理。克拉克认为他的发现只是印证了配第在年提出的观点而已,故后人把克拉克的发现称为配第—克拉克定理。
该定理把人类全部经济活动分为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广义的服务业)。经过经济大样本观察,配第与克拉克两位经济学家先后发现,随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便向第三产业转移。
配第—克拉克定理揭示了经济发展中劳动力在三次产业中分布结构的演变规律,指出劳动力分布结构变化的动因是产业之间相对收入的差异。
配第—克拉克定理的前提是什么?
配第—克拉克定理有三个重要前提:
第一,该定理对产业结构演变规律的探讨,是以若干国家在时间的
推移中发生的变化为依据的。这种时间系列是与不断提高的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相对应的。
第二,该定理在分析产业结构演变时,首先使用了劳动力这一指标,考察了伴随经济发展,劳动力在各产业中的分布状况所发生的变化。
第三,该定理是以三次产业分类法,即将全部经济活动分为第一次产业、第二次产业和第三次产业为基本框架的。配第—克拉克定理属于产业结构变动的经验总结,它不仅可以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时间序列中得到印证,而且,还可以从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在同一时点上的横断面比较中得到类似结论。也就是说,从处于同一时期而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的经济情况看,人均国民收入较低的国家,第一次产业劳动力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大,而第二次产业、第三次产业劳动力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小;反之,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较高的国家,其劳动力在第一次产业中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小,而第二次产业、第三次产业中劳动力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大。因而可以说,配第—克拉克定理也是一条反映产业结构变动的经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