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丨建金融长效机制解小微企业疫情之

王小艳沈素素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社会的“毛细血管”,是稳就业、保增长、增收入的重要力量。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本就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深陷经营管理泥潭,尤其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这种冲击将是长期的。金融作为经济的基石和撬动杠杆,如何高效助力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增加金融资源有效供给,大力支持复工复产

疫情面前,中小微企业的脆弱性主要表现在渠道收窄,现金流不足上,增加金融资源的有效供给,对其维持生产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尤为关键。

第一,银行机构要加大对小微企业资金投放力度和频次。在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同期的同时,确保新增贷款更多投向首次贷款的中小微企业;要对因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高贷款不良率包容度和理解度,对暂时受困但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不得随意抽贷、无故断贷和借机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可采取“无还本续贷”,延长贷款周期、调整计息时间、违约免责的方式,确保其资金无缝对接,减少财务风险。

第二,证券机构要降低对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上市、发债等业务的收费标准;对在疫情期间到期的股票质押贷款,企业还款困难的,可以展期、延期登记;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录,在其申请备案、验收时,给予优先安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安排上市融资。

第三,融资租赁公司要保障稳定的融资租赁服务供给,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存量客户,做好跟踪服务,做到特殊时期不断租;对重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设计个性化融资租赁服务方案,助其早日复工复产;对与防疫物资生产、销售、运输密切相关的企业,要积极响应其新增融资租赁需求,做到一企一策,一企一方,确保快速高效注入,助推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快速顺利开展。

二、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融资及时可靠

疫情期间,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要在“高效”“可得”上下功夫,要科学配置和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第一,开辟绿色服务通道。银行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事实办,好事办好,疾事快办”的原则,及时受理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多采取线上办公方式,简化流程,尽快审批放款;要建立紧急的支付应急保障机制,保障应急资金的划转通畅;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困难企业和个人,在协商前提下,作出灵活的贷款还款安排;积极配合企业上报困难支援企业名单,让中小微企业受到更多的政府或社会帮助,创新推出“政采贷”、“订单贷”等产品,对直接参与疫情抗击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要建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客户经理工作机制,实行“主动对接、专属服务、快速响应、立刻行动”等助企工作方式,高效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第二,大力发展金融科技。疫情期间,金融科技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优势和重要性已经凸显。传统银行要与金融科技企业通力协作,以技术应用为抓手,开展大数据分析,共同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注入强大活力,通过持续输血,增强企业自我造血能力;借助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区块链技术等金融科技能力,形成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共生”机制,从“技术”“数据”“平台”三个维度破解长期困扰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中小微企业的线上业务开发和推广力度,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丰富“非接触式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便利性。

第三,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责,勇于担当,对因疫情影响,还款能力暂时不足的小微企业,担保机构应及时主动担责,履行代偿义务并根据影响程度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要求核销代偿损失;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采取“容缺”受理的方式,取消反担保要求,为重点中小微企业设计针对性融资担保服务方案,精准施策,缩短审批时限,确保及时获得融资。

三、财政货币政策齐发力,切实降成本减负担

疫情面前中小微企业面临更大压力,为助其度过难关和稳定发展,需要财政货币政策齐发力,降低融资成本和相关税费等经营成本。

第一,使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商业银行要在基于货币政策和市场规则的基础上,加快和扩大LPR定价基准的运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可以实行差别化优惠利率政策;通过专项再贷款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对疫情防控必需重点物资生产领域的中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有关费用,切实做到能减则减、能免则免,降低融资综合费率。

第二,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企业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方式包括免收或减收部分费用,贷款贴息等。对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上市、发债降低中介服务费的证券机构,地方财政可以优先纳入融资创新奖励范围;对准备上市和在“新三板”挂牌的相关生产企业,可以优先给予直接融资补助;对发行集合债、私募债、私募可转债的重点生产中小微企业,地方财政可以优先给予利息补贴。在疫情期间,对承租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一定补贴,对减免租金的特色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视听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因疫情影响导致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对其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遭受重大损失、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政策。

四、完善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助力可持续发展

解小微企业疫情之难,不仅是为了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直接冲击,更要以此次疫情事件为契机,完善金融服务长效机制,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一,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长效机制。金融机构要与大数据机构合作开发信用信息,及时动态掌握中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信用信息支撑体系;银行机构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首贷”和“续贷”的力度,丰富小微企业中长期信贷产品供给,高效匹配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审计部门和监管部门要求,对贷款对象和资金用途要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监管机构要对疫情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金融机构给予监管支持,督促各银行机构调整内部激励机制,在监管评价体系中,设置政策导向的专项指标,建立起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敢贷、能贷和愿贷的长效机制。

第二,完善中小微企业帮扶长效工作机制。与“非典”时期相比,中小微企业对我国第三产业的增长贡献率有显著上升,要加快深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重建步伐。银行机构应该开展结对服务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进行长期重点帮扶,结对银行酌情降低受困企业贷款利率,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及付息周期、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免除相关罚息及违约金等方式帮助企业做好融资接续安排;金融从业人员要充分利用防疫期间特殊工作机制,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完善知识储备,提高综合素养,增强解决突发复杂问题的的政治站位、专业本领和工作能力。

作者简介:

王小艳,年12月出生,女,湖北荆门人,管理学博士,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区域公共治理、金融经济

沈素素:年4月出生,女,湖北武汉人,经济学硕士,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教授,研究方向:宏观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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